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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制品在车床加工中产生的铝粉尘如何排放
铝制品车床加工产生的铝粉尘必须通过专业除尘系统集中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严禁直接无组织排放。粉尘排放标准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铝粉尘属于颗粒物,其排放浓度限值为120mg/m(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需根据排气筒高度按标准规定执行。
再生铝铝灰:以回收铝制品、混合铝切片、机加工铝屑等为原料,熔炼生产铸锭坯料时产生。其他铝灰:如电解铝抬包清理料、熔炼炉清炉料、烟气净化收尘粉等。按生产加工流程分类:一次铝灰(铝渣):刚从熔铝炉中扒出,含铝量高达60%以上,高温状态,经炒灰机分离金属铝后得到二次铝灰。
铝合金抛光打磨必须满足严格的环保与消防要求,核心是控制铝粉浓度低于爆炸下限(40–50g/m),杜绝点火源,并确保废气达标排放(颗粒物≤120mg/m,工作场所铝尘符合GBZ 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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